有一个姓赵的人,不熟悉不认识,但是听说在单位名声不好,因为他妹妹跟我是邻居,就让他妹妹找我,想到我这里干活,本来以为说说而已,也没有同意。可是,他妹妹来来去去找了好几回,还带着他哥哥到我家,说了一堆好听话,给我拿了一条烟,我给他妹妹送了回去,缠的没办法,同意到我这里工作,开始很老实,这个人,经常嘀嘀咕咕,搞一些小动作,跟别人说话,总是东张西望左换右晃,抖腿的毛病,后来老婆也跟人跑了。在新疆克市他跳舞认识一个离婚的女人,一来二去就搞了一起,有一年,人手紧张,他来找我,说要去其他地方干活,我跟他说走也可以,现在人手不够用,干到月底在走,他说不行,非要走,怎么说干到月底让他走就是不行,我说好吧,既然你现在非要走,这样,以后在🈶什么事就不要找我好吧,这个人就这样走了。两年后,来找我,说到我这里干活,我一口回绝,这个人死皮赖脸拉着我,我告诉他,你走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他说现在后悔了,我说现在晚了。这以后,见面就对我瞪眼睛,背后说我很多坏话,别人告诉我,这个人怎么总是在背后说你坏话呢?我也没办法解释。
遇到一个非常无耻的,在青岛。
三年前,我们去送新入学的学生,在李沧遇到交通事故,我方死亡一人(学生父亲),重残一人(学生母亲)。肇事者是原籍沂水,现住即墨的九零后武某(在海博家居打工)。交警责任认定武某主责,我方次责。
尽管我们遇到塌天大祸,但还是充分考虑肇事者的情况,她是九零后,家境一般,只身跑到青岛打工。一死一殘,无能力赔偿数额巨大(前十年的赔偿大约250万,去掉保险公司的赔偿还有近140万),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一辈子就完了。我们和她谈,只要积极赔偿,尽力赔偿,可以给他她刑事谅解。她也信誓旦旦一定积极赔偿。但是,她拿到刑事谅解,就玩起了失踪。电话换号,住处搬离,法院传讯不到。成了一个黑心的老赖。法院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更无耻的是,此人通过各种途径放出风来,她是被人包养的,赔偿的事与她无关。她的姐姐跑到车主家里,对车主十岁的女儿说,你爸爸包养情人云云,搞得车主一家几乎四分五裂。
后来,对于赔偿问题,经法院执行局协调,车主自愿承担大部分,我方自愿将十年以后的赔偿放弃,这样的话只要武某承担其中很小的数额,三方签署一个执行和解协议即可解决问题,但可恨的是,就是这一点赔偿,这个黑心的老赖也拒不承担,案子至今挂在那里。
为了抓住这个无耻老赖,当地法院发布了悬赏通告,受害者也四处悬赏,凡是提供此老赖行踪,协助法院捉获此人的,或者亲自扭送法院的,奖励一万元,凡是提供此老赖近三年工作工资确切线索的,奖励一万元,并按查获财产数额奖励百分之十。
我们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抓获这个黑心老赖是迟早的事情。
我帮助了有一个穷鬼,三十多岁的男人了四处碰壁,一无事成,况且是个男人腔,打工都没人要,我出于一片好心,看他遭孽,就容他在我店来打工,教他如何做生意,放开手足让他掌管业务,三年后有一定成效了,还给他店里的股份,我就放心的到处走走看看,把店里一切大权归他管,店里效益好一点了,他就给我提出他儿子到了该上学的年份了,他就想把他儿子弄到成都市來上学,当时成都市政府有个条件必须是经商的法人,儿子才可随学,叫我把店里的名字改成他是法人,我出于好心,也给他了,第二年又把她老婆弄来店里,我也同意,随后由于我単位叫我回厂上班,不能停薪留职了,就把成都店里的一切经营大权给了他,到了年底去店里算帐,一分都没有赢利了,他说今年全亏了,我没理他,结果第二年就到处说,店是他的了,没我一点关系了,真是喊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这样就把我辛苦多年的店霸占了,第二年他就在成都买车买房了,但我始终相信好心有好报,坏心肠的人迟早会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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