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其实上海和重庆早就开始征收了,上海已经收了10年之久。
作为较早的试点,上海的房产税于2011年就开始征收了。按照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适用税率则定为0.6%。若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而且,上海试点的房产税并非每个人都要交,居民家庭的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且目前仍按此执行。
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扩围方案已停止。重点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2016年12月19日,中国社科院2017年《经济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在京召开。蓝皮书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措施。
房地产税是针对房地产持有者征收的一个税种。
目前在房产交易管理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三个税种。
国家征税一般会出于2种目的:
一.增加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服务于社会
二.适时新增税种进行市场调控,让社会资源趋于平衡,让市场健康发展。
那么,此时新增房地产税更多的是调节社会住房资源,实现”房住不抄”的大目标。
目前房地产税征收办法应该主要从人均居住面积或单套住房面积去考虑征收办法。一旦房地产税开始征收,市场可能出现以下变化:
1.增加多套房产及豪宅的持有成本,必然会将多余房产进行抛售,城市中心地段房屋供给量增加,让更多有条件的市民能享受到核心地段的优质社会资源。
2.告别暴涨时代。
房价暴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一套房要把家里几代人的老本都掏空,钱去了房地产,生活质量自然降低,而且还要承担几十年分期还款风险。政府限购及房产税推出,将会使房价回归理性,至少不会出现暴涨。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两个概念。
房地产税,是交易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是人均超过规定面积及包括房子出租的税收。只有重庆和上海实施。如果全国范围内实施,肯定会抑制炒房,对刚需利好。实施起来有难度,这么多年只听大雷不见下雨,主要是房地产占GDP比重太大,贸然调整影响大;土地财政也是大部分地方政府主要收入,不会轻易放弃。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灾荒年间,甲在地里抛出一地瓜,乙看到,要求分一半,甲不同意,到村长那评理。村长说平分,切成两段,一大一小,得到小块那个人不同意,村长又把大的切掉一块,吃了说,现在一样多了。房产税相当于政府在土地财政上又增加一次收入。
控制房价有很多有效市场机制,例如德国30年房价上涨50%。政府给予自建房者补贴和贷款利率等支持;对于低收入者有住房合作社,类似我们的公租房,占全国住房7%,数量相当可观。整体房屋充足,每户按两人,户均1.02套。另外法律健全,房租和新房价格超过合理价格20%,会被起诉;超过50%,会面临三倍罚款和三年有期徒刑。是不是觉得德国普通人很幸福。
想控制房价方法很多,主要是意愿和国情决定的,刚需不要幻想房价暴跌。德国的GDP更多来自于高端工业,中国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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