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开庭,我看了这个标题都想骂人了,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自己无知无畏造成了自己的死亡,居然家属还舔着脸要赔偿,我觉得铁路部门完全可以反诉他,因为他个人的错误行为给铁路运输带来了损失,要追究他的责任!
现在的人怎么都变成这样了,这是法律意识变强了吗?我怎么认为是现在的变的赖皮胡搅蛮缠了,现在有很多事本来就是是自己的错非要告别人了,难道说给你钱就好了吗?做好事扶人被告,在公共场合不让你吸烟被告,逆行的出车祸了被告,难道以后大家什么都不干,专门看着你吗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这个案子,但我想大家肯定记得那张照片,一位男性的大半身躯被挤在火车与站台之间。等相关人员赶到后,这位男子已经没有了气息。
这位男子是1990年生人,在事发时他已经26岁,26岁的他肯定明白翻越站台的危险。应该看得懂禁止翻越站台的警示标志。一个成年人,不管是违法犯罪还是翻越站台丢失性命,都是自已的行为造成的,应当为自我的行为负责。
而被告的铁路局和南京南站则表示,站台设有警示标志,男子翻越站台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并及时吹口哨提醒,南京南站的站台的缝隙和高度,都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没有设置安全门是因为部分火车到站只是减速,会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这件事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从这里看来,南京车站真的没有任何责任,站台不是用来翻越的,男子身亡的原因是因为他跳下了站台,并不是他跳下之后翻不上来造成死亡的,并且警示标志齐全,工作人员虽然及时发现,但高铁启动紧急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
你永远也叫不醒装睡的人,也永远阻止不了不遵守社会秩序的人,为了一时方便而丢失生命的事件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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