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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阳光房,露台阳光房的设计效果图

露台搭阳光房到底是不是违建,又该如何界定?

很高兴回答你们的这个问题。

尾件要根据规划法所要求的第4条规定,就是说你所建筑的是不是一个建筑物,所以说是否把它界定为"建筑物"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有没有办法把它建设成不是建筑物的?

露台阳光房,露台阳光房的设计效果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的所谓的建筑物就是第1个它是全封闭的,第二呢,它有一定的基础,也就是有底和顶,这是关键的。

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我们所建造的这个所谓的建筑物就应该是建筑物而非建筑物的形式,怎么讲?不要把你所建筑的和你的原本的主体连接在一起。第二,所有的棚顶做成类似于凉亭形式。4周是应该是开放的,也就是说可以封闭也可以完全打开的。符合以上3点就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建筑物,也就不存在非法和合法的问题了。

这个解释还有人听不懂就请私信我。

露台阳光房,露台阳光房的设计效果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个问题在我上几个问答就有回答,露台搭建阳光棚多为洋房别墅、高层住宅顶楼,或是商业屋顶处,其实我们个人不管是购买了我刚才说的那几种形式的房产,搭建阳光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都属于违章建筑,严格意义上需要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露台阳光房,露台阳光房的设计效果图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所有说,我们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是不现实的,因为我们个人没有土地证,土地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项目各单位竣工验收前业主私自搭建会遭到甲方干涉,因为这样会影响到他办理竣工验收,而在竣工验收交房后搭建阳光棚则属于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责管理范围,所以不管怎么说搭建就是属于违章行为。

当然在竣工验收后搭建起来,在不影响小区建筑间距和日照,不引起信访纠纷的前提下,一般没有问题的。

界定的依据是房产建筑图,图纸上如果写明了是露台,那么搭的阳光房会被城管大队认定为违建。如果写的是阳台,那么搭设的阳光房不应该被认定为违建。房产建筑图可以到图书档案馆查询或找开发商要。

未经规划许可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均应认定为违法建设,但是该认定权依法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

从民事权利来讲,在露台搭建阳光房,是占用业主共有部位,业主可以侵犯业主共有权纠纷起诉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如果露台因为设计结构上原因,只能为某业主专用,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时约定可以专用的,法院可以确认。

谢阅!露台搭建阳光房一般在一楼和顶楼居多,买这样楼层的业主,也想把自己家多余的地方利用起来,建个小凉亭,用玻璃封闭起来,不但是可以遮风挡雨,放些东西也是特别方便,那么私自搭建的阳光房当地违不违法,我们先要看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是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业主无法出示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是违法搭建。”



现实的情况是在一楼搭建阳光房收到的阻力最大,要是弄个不封闭的实木凉亭,找物业商量一下应该还是可以的,如果说要弄成封闭式的阳光房,一般情况下物业不会允许,现实生活中因为在一楼搭建阳光房,和物业大打出手的事例也不在少数,而如果在顶楼搭建阳光房,相对来说物业管理会松一些,没人举报的话,物业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装作没看见,不知道。

通常我们常见的违法搭建是:

一楼天井里的顶棚;

屋顶楼台上的阳光房;

二楼平台上的自建房;

商铺平台上的花架;



很多业主在自家房顶或者是露台大脚搭建一个阳光房其实也无可厚非,有时候我们在没有咨询物业和相关单位自己直接就开始搭建,等到建好之后相关的部门又说是违章建筑要求拆除,这样不但让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还会有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如何界定阳光房是不是违章建筑,要仔细了解清楚再建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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