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了解目前青岛市不再发放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证件,待已发证居民购买完毕后,不再建设经济适用房等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下一步,重点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等租赁性质保障房,如果你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考虑到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申请。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你们一家三口如果和你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就可以申请。第一条你就不符合,必须青岛本地。[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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