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自理能力”而论!
1、生活全自理➕退休金足够的老人,到哪里都有尊严。
2、不能自理的老人家,无论到哪里都是受罪、遭罪、累赘。
3、所以,很多知识分子老人,到“失去自理能力”时,选择尊严爽走😭
谢谢邀请,朱律师认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个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基本义务。父母养子女的小,子女就应赡养父母的老,让父母的晚年过得更好。但现实生活中因为不赡养老人而引发的案件大量存在。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理由五花八门,有说自已没钱没能力的;有说老人自己有收入可以不赡养的;有说老人偏心其他子女让其他子女的赡养的……。
朱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个因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导致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例:老方夫妻有子女四人,均已成家。老方夫妻在田间地头辛苦了一辈子,临老了,居住多年的旧房被政府征收拆迁了。老方夫妻拿到拆迁款后,考虑到老大、老二、老三都没有正当工作,就将绝大部分拆迁款都给了老大、老二、老三,只给有正当工作的老四很少一部分。老四因此心生怨气,双方矛盾就此爆发。
在如何解决老方夫妻养老的问题上,老大、老二、老三都愿意各家轮流照顾老方夫妻三个月。老四却说,老方夫妻擅自处理拆迁款项,导致自己无钱养老,老大、老二、老三拿了钱就应当赡养老人。
朱律师认为:1、赡养老人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不能因老人在金钱方面分配不公就拒绝赡养老人;2、老方夫妻在处理拆迁款项的问题上处理失当,应当留足自己的养老费用;3、老四的说法不成立,不能心有怨气,就不履行赡养义务。
过年回老家时听了一个关于老人在养老院的事:
老太太养了四个儿女,条件都挺好的,家里都还挺有钱的。老人前两年得了腰间盘突出,她受不了那个疼,后来就去做手术,但是手术没做好,瘫痪了,需要人照顾。几个孩子都不愿意照顾,商量过后就一起出钱,送老人去了养老院。但是那个养老院照顾的也不周到,一年后,老人就生了褥疮,挺严重的,家里孩子看着也不忍心,就又接回家去自己照顾。
听说这事后我就觉得挺难过的,对老人来说哪还有什么尊严。自己又不能动,当初冷言辛辛苦苦养大几个孩子,到头来她就像个皮球,被踢来踢去的。对老人来说,最好的是能够生活自理,久病床前无孝子这话,在很多人身上都适用,最起码自己能够吃饭,能够上厕所。
而且我觉得最好的、最合适的养老场所是在农村,有一个小院。像我外婆,今年已八十七了,神智已经有些不清楚,因为脑萎缩,她经常没事就喜欢在家大声的骂人,一骂能骂几个小时。我妈就说,我外婆也只能住在农村里,要在城市里,就只能送去精神病医院了。农村比较空旷,就算她骂上一天也不会扰民,在城市里,她还没骂上十分钟就有人报警了。
老人住在农村,环境好,空气好,地方大,随时可以出门走走,或者在家周围种种菜。家周围的人也熟,没事就聚在一起聊天。
老有所养就是针对老年人来说的,老了就要养老这是势在必行,不能更改的事实,没个人都要老,老了怎么办,怎么去养老,都是当今最热的话题。
目前,中国老年人居多,老年人的养老是目前所有老年人的家庭之中非常注重的事情,人老了就要有个归宿,能自理都是想自己生活,不能动弹了,行走不便了就要考虑怎么去养老,是居家,还是到养老院,在家养老孩子们有负担,去养老院,孩子们也是担心和惦记,没办法就要顺其自然。
有人认为:老了去养老院有尊严,有人照顾,陪护,拿点钱就ok了,既减轻了孩子负担,还节省了居家养老孩子的操心费力时间,我认为各有利弊:
—————养老院养老
一、养老院养老主要是有依靠,能自理时就在养老院参与活动,生活起居不用操心。
二、在养老院,吃喝不用自己去完成,全部都有养老院方来解决,饮食起居有规律。有时间参加老年人的各种活动,身心能得到健康,没有后顾之忧。
三、不能自理雇个护工就能将吃喝拉撒全权代理。不用家人来负担,但是会让家人担心。
———————居家养老
一、居家养老需要人来照顾,老人能自理了不会给孩子带来压力,自己的生活起居,都能驾驭,孩子的工作和家庭就没有负担了,不用操心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
二、老人不能自理了就得孩子来照顾,这样在孩子工作和生活中就会负担。
三、居家养老就是为了孩子颜面,有时间的家人还可以,没有时间的家人就要付出很多。
所以老人老了不要想到自己,更主要的是想到他人,虽说孩子养你老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我们更要自知之明,能减少麻烦的还是更好。选择怎样养老就看自身的条件,具备怎样的条件就要选择适合条件自己的养老方式,不能固步自封,不能执迷不悟,时代不同了,社会有很多养老机构,老了就要养老,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才是最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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